关于2017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
2017届毕业生:
根据学校决议,定于2017年6月19日、20日集中办理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办理地点
1.集中办理地点:新校区实训楼一楼。
2.相关部门办理地点:财务部办理地点在图书行政楼102,图书馆办理地点在图书行政楼一楼图书大厅,伙食服务中心办理地点在食堂一楼餐卡办理窗口。
二、集中办理时间
上午:8∶30--16∶50
三、办理流程
班主任 所在系 财务部 教学工作部
图书馆 后勤服务中心 团委 公寓
招生就业中心 学生工作部
四、相关说明
1.学生领取毕业证,需学习成绩合格。
2.学生在招生就业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时,需上交“灵活就业合同”、“工作证明”、“就业协议”、“劳动合同”等任意一个就业材料,(专升本和对口升学同学暂时可以不交就业材料,待录取结束后,未被录取的学生及时上交就业材料)未上交就业材料,将不予以盖章,待9月份再次办理盖章,领取毕业证。
3.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携带学生证、借书证、团员证、就餐卡等学校证件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