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
2019届毕业生:
根据学校决议,定于2019年6月20日办理高职学生毕业离校手续、21日办理中职毕业生离校手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办理地点
各相关部门办公室。
二、办理时间
上午:8∶30--16∶50
三、办理流程
班主任 所在系 财务部 教学工作部
图书馆 后勤服务中心 团委 公寓
招生就业中心 所在系
备注:财务部、教学工作部、图书馆、后勤服务中心、团委、公寓、招生就业中心可不按顺序办理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学生领取毕业证,需学习成绩合格,凡清考不合格的同学,本次不予办理毕业证书,待学校统一通知补考后,另行通知领取毕业证时间。
2.学生在招生就业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时,需上交“就业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”、“就业协议书”、“劳动就业合同”等任意一个就业材料。(专升本和对口升学同学暂时可以不交就业材料,待录取结束后,未被录取的学生及时上交就业材料)
3.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携带学生证、借书证、团员证、就餐卡等学校证件。
4.高职毕业生寝室需在6月20日上午12:00前完成寝室验收手续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